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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
淳土告字[2006]11号
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,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06-17、18、19、2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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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地块名称 |
土地位置 |
土地面积(M2) |
土地用途 |
规划指标要求 |
出让年限(年) |
起始价(万元) |
竞买保证金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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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 |
建筑密度 |
绿地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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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7 |
淳政储出2006-19号 |
阳光花园环湖景观大道南侧 |
59989 |
商住(商业15%以下) |
1.0 |
小于20% |
大于35% |
商业40住宅70 |
9545 |
19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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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8 |
坪山中心区一号 |
坪山工业
区块 |
59054 |
商住(商业5%) |
小于1.3 |
小于30% |
大于35% |
商业40住宅70 |
3350 |
6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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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9 |
坪山中心区二号 |
坪山工业
区块 |
58524 |
商住(商业10%) |
小于1.5 |
小于30% |
大于35% |
商业40住宅70 |
3620 |
7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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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20 |
坪山中心区三号 |
坪山工业
区块 |
20560 |
商业、广场(广场26%) |
小于1.2 |
小于30% |
大于35% |
40 |
710 |
140 |
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
1、四宗地均按现状出让,宗地内如有其它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;
2、本次出让设有底价,竞买者的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。
二、竞买人范围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、企业、或其他组织和个人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均可参加2006-17、18、19号地块的竞买。
2006-20号地块的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具有四星级以上(含四星)酒店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。
三、出让方式的确定
各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(含三家)的,按拍卖方式出让;竞买人不足三家的,按挂牌方式出让。
出让方式将于2006年11月23日确定,并通知竞买人,属于挂牌出让的,同时通知加价幅度。
四、 出让期限、时间及地点
1、报名时间: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2日9:00~16:00
2、拍卖时间:2006年11月24日上午9:00
3、挂牌竞价期限:2006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
4、报价时间: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:00~11:00,
14:00~16:00
5、挂牌、拍卖及报价地点: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交易大厅
五、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
2006-17、18、19、20号地块,竞买人在拍卖或挂牌成交后,30日内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。
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,如有疑问请向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咨询。
特此公告
联系人:刘先生、万小姐
联系电话:0571-64813052
淳安县国土资源局
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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